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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网络“悲情营销”
重庆青年报08-30 09:43阅读量: 49396

去年11月底,盐源县政府及时辟谣了一则关于《痛心!四川大凉山眼看大雪封山,50万斤脆甜丑苹果抢收不及,求你帮老人孩子度过这个难关!》的网贴。该网贴实际上是通过“煽情营销”谋取超额利润,这不仅有损商业道德,更是损害了果农的利益,透支了消费者的信任。

“悲情营销”是网络电商通常使用的营销手段,他们谙熟互联网匿名性等特征,打着同情助农的“悲情牌”而投机取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而这些商家的营销行为却误导了消费者,扰乱了市场秩序,更甚多出利用“滞销大爷”的照片,损害他人的肖像权,这类不法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和惩治。

这类网络营销,既伤农又伤消费者。对农民来说,农产品是他们赖以生存的生存之本。而一旦这些不法网络商家的劣迹败露,涉及该农产品的品牌好感度将瞬间下滑,甚至会产生连带效应,使得该地区各项产业形象受损。同时,消费者作为买方,在受到欺骗之后,他们也将难以交付爱心和予以信任。纵然,滞销产品是农民的一大悲痛点,而为产品做创意营销本应该是一件好事,但产品推销就只能靠这种不切实际的网络欺骗手段来消耗消费者的爱心吗?非也,创意的营销是成功的一半,但这必须是建立在事实基础情况之上。

应对此情况,各网络社交平台应从源头切断不实信息,并加大对电商的管控和监督。电商是互联网环境下的产物,它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便利了商家和消费者。物极必反,由于地域的限制,消费者很难了解到相关产品的具体情况,这便为商家的口实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对于这类动辄10万+煽情的、失实的网络软文应予以严格把关,并对商家的信誉等情况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

在网络信息真假难辨的时代,审核机制确实是一个把控口。商品营销最能站得住脚的便是产品质量,一旦脱离本质企图利用旁门左道来牟利的手段注定活不长久。同时,我们应该看到,产品可以消费,但爱心和信任不可消费,一旦逾越了二者界限,消费者最终也可以用脚投票。